工商局五抓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使用常态化
今年以来,五峰县工商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2号)和省市工商局有关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全力推广运用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效凸现,为全县有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现部门协同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6年8月22日,我县正式启用了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随着平台在我县各市场监管部门的落地运用,目前全县已基本实现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部门间互通互联共享,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新局面已经呈现,信用联合惩戒效应初现。主要表现为五个常态:即工商部门向其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已成为常态,其他监管部门主动市场主体信息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跟进监管已成为常态,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归集公示履职涉企信息已成为常态,部门间通过平台进行日常监管信息交换已成为常态,市场主体失信行为被联合惩戒已初步成为常态。
信息共享平台使用常态化成效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县工商局的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和五抓工作法。
一、监管办认真履职全面抓。一是工商局带头履行牵头部门责任,主动做好汇报请示工作,向有关领导大力推介平台的功能模块,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认可,在全县形成了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监管办设在工商局,由工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行使监管办日常工作。二是为畅通各部门间的联络沟通,快速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启用工作,县监管办建立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信息台账、开设了五峰市场监管 QQ 群,推行了每日一通报、每周一总结、定期开展培训等措施。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的运行维护及运用指导工作,收集意见需求并及时向省、市工商局和监管办请示沟通,对各部门在平台运用中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和解决。至目前,县监管办共制发情况通报9期,简报1期,由工商局组织培训1期,通过 QQ 工作群,实时发布最新法规制度、工作指令和工作动态通报34次。
二、领导重视带头抓。县工商局领导不仅在认识上重视,并且能用实际行动亲自抓,是平台推广运行成功的关键。一是领导带头压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通过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把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广运用工作作为推进部门协同监管的重要抓手纳入今年全局重要工作内容,并提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信用分局负责落实、相关机构积极配合的工作要求,带头落实好平台运用的工作责任。二是领导亲自抓工作督导,将推广运用平台的工作进度纳入五峰县工商局的月度重点工作清单进行管理,并作为工作目标考评的依据,按月督导信用监管分局按清单要求搞好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确保平台运用工作有序推进。
三、做足准备提前抓。平台的推广运用涉及到三十多个监管部门,要想让平台在各个部门落地运用,必须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尤其工商作为牵头单位,更需提前谋划,率先着手。在平台运用培训前期就确定好各直属分局和工商所联络员,指定专人负责平台信息录入。平台培训结束后,各操作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2014年10月以来所有的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录入工作。
四、强力督导***抓。平台正式启用以后,县工商局强力督导,对各单位的运用、录入情况进行***管理,对平台运用中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和解决,甚至一对一辅导,以确保平台运用出实效。
五、信息推送及时抓。截止今年6月,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9165户,其中企业1230户,个体工商户744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93户。由于新县城和国际慢城的推进提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落地,每月有相当数量的市场主体产生、变更,数据总量较大,向平台推送的信息内容涵盖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年报公示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必须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推送,让各监管单位能及时共享信息,实施有针对性地监管。截止11月17日,县工商局共向各成员单位告知市场主体信息11592条,并通过平台将信息同步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实现了向各部门和向市场主体的双告知。(通讯员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