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市实行五步决策法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本网讯 磨市镇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实行重大事务五步决策法,做到重大事务科学民主决策,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提出方案。凡是涉及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先由领导班子或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班,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初步的可行性方案,并在领导班子会上作汇报、介绍。领导班子就初步方案进行深入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征求意见。初步方案经领导班子讨论后,在公开栏和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张榜公布,通过意见箱、电话、邮箱、网络留言和召开座谈会、议事恳谈会等方式,请广大群众及专业人员就初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及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审议通过。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由专班在吸收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对初步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后的初步方案,由领导班子进行讨论审核通过。村级重大事务则先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再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将方案在公开栏公布,无异议才能实施。对审查没有同意的议案,一律缓议或重新调研论证,不得进入决策程序。
四是审查备案。镇、村重大事务都要按照提出方案、分析论证方案、报送、审查、备案的程序进行,做到重大事务决策有据可依,有据可查,避免了擅自决策,或不遵照审查意见决策,这样就使重大事务决策程序更加完善,决策行为更加规范,也提高了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水平。
五是组织实施。对审查同意的重大事务,由分管领导牵头,专班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明确重大事务责任人,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重大事务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重大事务“五步决策法”从程序上、制度上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现了重大事务决策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从干部“一头热”到干群“两头热”的转变,做到了科学民主决策,推动了重大事务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全镇通过“五步决策法”实施包括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务20多项,收到群众提出的建议40余条,特别是标准化初中建设、文化站建设、磨南路改造、万亩灌区建设等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支持,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