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部门联手加强河道及岸线空间管控
本网讯(通讯员 王金、彭叶战)7月10日,兴山县水利、环保、公安、国土、工商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强河道及岸线空间管控,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省总河湖长《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的命令》(省河湖长2号令)要求。
严禁未经行政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岸线500米范围以内开办砂场、预制厂等影响河道行洪和有固废、污水等有污染的活动与行为,在此范围内的非法砂石加工场一律关停取缔;预制厂自行搬迁至河道岸线500米范围以外。
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岸线500米范围以内的砂场、预制厂,限期7月2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设施,并迅速将存量砂石、成品、半成品转运至河道岸线500米范围以外。到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严禁一切非法采砂活动。除防洪抢险救灾和经行政许可实施的民生工程外,所有机械下河作业均视为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采矿罪或破坏性采矿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河道及岸线空间管理进行监督,接受举报的部门将依法依规严格对举报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保密,凡经举报的非法采砂行为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