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排污不达标检察院督促环保局履职
“我局已对涉及污染环境的企业和个体养殖户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排污、清除污染物,并限期整改。”近日,保康县环保局对该县检察院发出了一份关于环境保护的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全山区县保康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该县检察机关围绕大局,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逐一走访,摸排线索。
检察人员发现,过渡湾镇二堂村、茶庵村各有一个牲畜养殖场,虽然都建有污水处理池,但无法满足日常排污需求,废物和废水长期排放到附近的清溪河里,无人监管,结果造成清溪河方家坪断面水质受到污染,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此外,这两家养殖场均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件。
排污不达标,污染环境,属于环保部门管理。保康县检察院向该县环保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该县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依法对排污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保康县检察院通过大走访、大调查,共搜集了42条公益诉讼线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保领域,其中3件检察建议被行政单位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