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与人合伙办股份公司诈骗250万钱款供自己挥霍
谎称与人合伙购国内知名旅行社股份及资质为名,而后骗得合伙人250万元股份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消费,这个骗局最后被警方揭穿。3月29日,因涉嫌诈骗犯罪,武汉市江汉区女子曹某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吴家山街派出所刑侦民警抓获归案。
现年57岁的曹某家住武汉市江汉区民主三街,曹某10余年前从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家单位内退后,挂靠湖北一家旅游集团公司而在汉口江滩开办了一家个体旅游门市部,从事旅游工作达10余年时间之久,旅游业人脉较为广泛。
2016年8月初,曹某找到经常与自己有旅游业务联系的一名胡姓中间人,声称自己托关系走门路想购买国内一家知名大型旅游公司股份(资质),因需要购买该旅游企业股份及资质,需要投入资金520万元,而自己目前只能筹到260万元,想找一名合伙人出资另一半资金。胡姓中间人认为对曹某知根知底,于是介绍曹某与自己做房地产生意的叔叔胡某相识。胡某认为侄子与对方熟悉多年,对其知根知底,同时投资购买这家国内知名大型旅游企业的股份及资质商业前景可观,于是满口答应,双方很愉快地达成相关协议。
2016年9月26日,在曹某的要求下,胡某向其帐户转款148万元,曹某为打消胡某的顾虑,还专门打下收条,并保证在2个月时间内,将购买这家大型国内知名旅游公司资质办妥,否则,就赔付胡某3分利息。今年3月5日,曹某以办理股份收购、营业执照等为名,从胡某手中提走20万元款项,而此时,胡某已先后8次转给曹某“股份款”250万元,可是,曹某承诺的股份相关证明及营业执照却始终不见踪影。胡某觉得其中有诈,于是委托朋友到相关部门查询曹某所办理的旅游股份收购及营业执照手续,却被告知是子虚乌有之事,让胡某大吃一惊。胡某于是向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吴家山街派出所刑侦中队报案。
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吴家山街派出所刑侦中队接到胡某的报案后,立即组织专班民警进行调查走访和核查,通过收集到的诸多证据表明,曹某系以投资购买国内大型知名旅游公司股份及资质为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警方于是对涉嫌诈骗犯罪的曹某进行追捕。3月29日,专班民警通过摸排,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六顺路一家单位办公楼内将涉嫌诈骗犯罪而继续洽谈“旅游项目”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归案。
经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吴家山街派出所刑侦中队专班民警肖毅、张根等人初步审查,曹某如实交代自2016年9月份以来,其以购买国内某知名大型旅游企业股份及资质为名,诈骗胡某250万元股份款用于自己挥霍消费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因涉嫌诈骗犯罪,曹某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