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服务项目需求书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坚定信仰、提高素质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结合我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和实际,组织开展全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工作,以激励广大党员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项目开展时间
时间:2022年8—11月
二、项目需求
组织开展2022年度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线下课堂+线上直播+线上重播回看等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党员教育全覆盖。
三、项目指标
(一)培训对象:全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等,约450名。
(二)培训时长:专题辅导授课不少于4场、16个学时。
四、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
(一)项目经费:项目总经费5万元,超支不补。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工作方案和措施,本项目经费属额定经费,含师资费、场地布设费、线上直播平台运营经费、信息维护费、课件版权费和培训服务管理费等必需的工作经费,含其他杂费(包括税费、不可预见等其他费用)和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服务项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选单位负担。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为合同、正式全额***等。项目经费分两期支付,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资金(项目经费的70%),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资金(项目经费的30%)。若经费有结余的,应当循原划拨渠道缴回海珠区民政局。如遇财政资金紧张或申请等原因,拨付款项可按期顺延。
五、报名条件
(一)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院和公办高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熟悉海珠区实际情况,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有同类项目运作的经验优先。
(三)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及党建有关工作。
(四)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六、项目提交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项目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一)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6:00时
(二)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栋二层(海珠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