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试点推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工作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日,黄梅县民政局印发《黄梅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工作。
该方案提出,推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工作,要围绕“主体合法、集体认同、倡导为先、积分考核、奖惩并举”的核心思想,健全和创新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到2022年底,每个乡镇按不低于村(社区)总数10%的比例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试点;到2024年,基本实现村和社区全覆盖;再通过1至2年时间,实现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模式更加健全。
后期,黄梅县民政局将结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季度督查工作,同步对试点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且每年遴选一批推广成效好的村(社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激励,推动积分制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