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俭养德正当时株洲为公务支出套上紧箍咒
公务支出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进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等。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7月28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透露,为规范公务支出,株洲市出台或修改了相关管理办法,对市直机关差旅费、培训费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新出台培训费管理办法:
培训主要在市内开展
严格控制组织到省外培训
株洲市财政局副局长吴春泉介绍,株洲市近期首次出台了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填补了以往的制度空白。
办法对培训费用的总费用进行了限定,但各项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省内培训费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400元,省外培训费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450元。
办法规定,培训主要在市内开展,严格控制组织到省外培训。与此同时,市直机关组织培训应当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手段,大力推行网络培训,自主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
办法同时对各类培训行为进行了规范,如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新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
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株洲市近期还对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修订。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厅局级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席,高铁动车一等座,轮船可乘坐二等舱,飞机只能乘坐经济舱。而处级及以下干部则只能乘坐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软席二等座,轮船为三等舱,飞机则为经济舱。未按规定登记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市内交通费
每人每天80元
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住宿费
(省外出差每人每天)
厅局级最高不超过500元
其他人员最高不超过350元
(省内出差每人每天)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
处级及以下人员330元
伙食费
省内省外均实行包干补助,省内出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省外出差除西藏、青海、新疆为每人每天120元外,其他地区均为每人每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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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个人奖励和补助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置、分配、审批和监督管理,株洲市拟规定对经市政府批准归并调整、暂停或撤销的专项资金,项目停止实施或项目完工后仍有结余的,以及连续2年未使用、或者连续3年仍未使用完的要收回统筹使用。同时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个人奖励和补助。
株洲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和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专项转移支付),不包括安排到市本级各部门预算单位的业务性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