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按照湘文明办[2011]10号通知要求,在两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丰富春节、元宵节期间城乡群众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引导人们继承优良传统,弘扬社会风尚,汇聚精神力量,为推进株洲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
一是突出重点人群开展慰问活动。组织各单位开展“拜大年活动”、“送年货·送温暖”活动,为特困低保户送去过年生活必需品,让他们过上一个祥和温暖的春节;组织社区居民采取结对帮扶、互帮互助等方式,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提供家政维修、生活救助、情感陪护、慈善捐赠等服务;组织志愿者到敬老院、光荣院、孤儿院开展慰问、拜年、联欢等活动,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精神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
二是利用文化场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根据广大群众在节假日期间,习惯与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一起,自发组织开展文化休闲活动的特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各种文化设施的维修,确保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转服务;充分利用好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所,动员广大群众走进图书馆、走进博物馆、走进文化馆,用知识和文化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在增长知识的同时享受节日的快乐。
三是搭建活动平台吸引市民广泛参与。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送文化下基层”和“烟火表演”等公益性惠民服务活动,把科技、教育、卫生、法律带进基层、带给群众,丰富群众节日生活;组织开展“关心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倡导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网上拜大年”、“网上影展”、“网上猜灯谜”等网上主题活动,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四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节日氛围。要在主干道挂放花灯、中国结等饰物,渲染节日气氛。各媒体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我们节日”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形式,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多侧面、多角度地宣传介绍春节、元宵节相关知识,传播文明和谐、喜庆节俭的节日理念,让越来越多的人喜爱传统节日、过好传统节日。要组织推出一批文化类节目和专题节庆晚会,用优秀电视文艺节目满足群众节日文化需求。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单位要把开展好春节、元宵节主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单位在组织职工、群众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严格做好安保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做好燃放爆竹、燃放烟火的消防措施,确保整个主题活动稳步、安全、有序地开展。
3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三贴近”原则,结合部门实际、当地特色,把春节、元宵节主题文化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策划相关活动,要富于教育意义,切忌流于形式。
各单位、相关部门须在2月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资料、图片报送区文明办(联系电话:28428079,邮箱734319848@qq.com)。
荷塘区文明办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