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出台新规规划许可审批精简行政效能大幅提高
近日,市规划局制订和完善的《醴陵市规划局规划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暂行规定》出炉。该规定将规划审批要素前置,尽量合并性质相同的审查事项,减少审查步骤,为提高规划审批效能创立了切实可行的制度性依据。
根据完善后的新规定,规划许可审批效率将大大提高,从规划选址到工程规划许可,由原来的70天节省到40天左右,乡村规划许可由原来的15天节省到10天,临时建设规划许可由原来的15天节省到10天,行政效能均提高三分之一以上。
市规划局还在全市率先推出了《醴陵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审查)容缺受理规定》,在满足硬性技术要求和相关许可的前提下,对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推行边建设、边报建、边补充的项目推进机制,在项目部分基础资料缺失的前提下,提前受理,提前进行技术审查,容许项目边报边建。
同时,为让审批工作做到快中求好,该局还着力建立健全四轮会审即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规划决策机制,制定了《醴陵市重大规划项目事先协商制度》,对重大项目、重要节点的规划设计在专家、业主、设计方及有关部门等多方有效衔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取得规划所要求的效果,从而确保规划的实施得到更多的配合支持,实现多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