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监管和事后督查的通知
宝环〔2016〕2号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监管和
事后督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5]32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4月起扬州市内转移危险废物、省内转移HW09等6大类24种危险废物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危险废物网上转移报告制度。2014年5月我县已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省内转移危险废物不再使用纸质联单,采用电子联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仍需填写纸质转移联单。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过程和事后监管,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行为,防范危险废物转移环境风险,对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危险废物转移审批、企业网上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网上转移报告过程及电子联单运行监管等环节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的审核。严格对照《关于印发扬州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若干程序规定的通知》(扬环[2014]58号)中扬州市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工作程序规定的申请材料(详见***1)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查。宝应辖区内单位转移危险废物的审批一律由产废单位负责办理,办理人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危险废物移入我县的,申请材料应由废物产生单位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转移审批手续也应由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办理,确需我县经营单位代为提交材料的,经营单位提交人需提供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凡是申请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的,应先登录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申报情况、电子转移联单执行情况等进行核实,如发现申报不实、电子联单运行存在问题的应暂停转移审批。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应按照省厅规定的程序办理转移手续。危险废物转移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填写纸质联单,涉及报送联单应要求企业按时上报我局。
2、根据《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定,2016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应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辖区环保局备案。产废企业按时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行网上申报,并将书面管理计划报我局备案,我局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管理计划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因实际需要,当年执行管理计划需做调整变更的,应重新备案并在系统中更新申报。
3、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过程监管。我局会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对企业申报信息的日常监控,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对网上申报数据分析中发现的危险废物申报不实、产生贮存处置量不平衡、去向不明、交无资质单位利用处置、超越许可证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并依法从严处罚。我局将建立危险废物分级监管制度,确保每年对县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源单位抽查率分别达50%、30%、20%以上,经营单位的检查率达100%,危险废物是否合法转移应作为抽查的重点内容加以落实。
4、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事后督查。根据《关于扬州市2015年1至4月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运行情况的通报》(扬固[2015]23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将对各企业在网上生成的电子联单应进行抽查,抽查率应不低于电子联单总量的百分之十,并通过多种方式核实电子联单的真实性。
按照扬州市环保局要求,我县近期办理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的各相关企业要落实押运措施,企业在押运过程中保存危险废物转移的交接记录、危险废物出厂、进厂照片等资料。我局将对这些企业的押运资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相关押运资料和本年度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纸质联单报送至市固废中心。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网上申报、备案、押运资料检查情况、押运资料、纸质联单报送联系人:袁浩0514-80890545。
***:1.危险废物转移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2.2015年要求落实押运措施的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情 况表
2016年1月8日
***1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初次申请危险废物省内跨市转移须提交的材料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合法接受处置单位签订的处置合同;
(2)接收处置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及附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附本;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最近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
(4)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承担运输作业的单位及运输合同;
(5)实施省内跨市转移的需填写提交《江苏省固体废物废物跨省市转移实施方案》(见***1);
(6)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填报、经处置单位和合法运输单位联合签章并经各县 (市、区)所辖地区环保部门签署同意的《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见***2)。
2、再次申请危险废物省内跨市须提交的材料
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总结,初次申请提交材料中的(1)、(5)、(6)项。处置种类、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发生变化的,按初次申请提供的材料。
***2宝应县环保局2015年要求落实押运措施的危险废物转移
审批情况表
产废单位 | 接收单位 | 废物种类 | 废物名称 | 审批数量/吨 | 所属地 |
森萨塔科技(宝应)有限公司 | 泰州科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HW34 | 废 酸 | 4 | 宝应 |
江苏安益钢瓶制造有限公司 | 南通惠民固废处置技术有限公司 | HW16 | 感光材料废物 | 0.05 | 宝应 |
扬州市中宝银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镇江新宇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HW11 | 精馏残渣 | 300 | 宝应 |
宝胜集团 | 泰州科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HW34 | 废 酸 | 10 | 宝应 |
江苏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泰州科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HW34 | 废 酸 | 34 | 宝应 |
骏升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 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HW12 | 油漆渣 | 50 | 宝应 |
江苏菲达宝开电器有限公司 | 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HW12 | 油漆渣 | 10 | 宝应 |
江苏菲达宝开电器有限公司 | 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HW49 | 废活性炭 | 0.2 | 宝应 |
江苏布利杰针织有限公司 | 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HW12 | 染料涂料废物 | 1.8 | 宝应 |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HW06 | 聚醚废渣 | 7 | 宝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