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庄镇2022年第二季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汇总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对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的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招投标代理环节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监管,更好地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2号)《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管理的通知》(禅法规统联〔2016〕21号)《南庄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及评价结果运用暂行办法》 (南办发〔2017〕108号)相关规定,再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2022年第二季度期间,于我镇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且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的政府采购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各村、组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大宗采购项目,均对各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由镇交易监督部门统计汇总,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汇总结果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欢迎致电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0757-82525762
***1:南庄镇2022年度第二季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doc
***2:南庄镇2022年度第二季度农村建设工程及大宗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