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交通运输局绵竹市公安局关于启用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违法运输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2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经绵竹市公安局、绵竹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并报绵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自2022年8月1日零时起,启用一处道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查处道路超限违法运输行为。
一、超限超载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设置:绵竹市S216K245+320M(九龙里)道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点。
二、上述道路超限检测点设备已通过四川省德阳市计量测试所检定合格,并取得法定检定证书,采集的车辆装载信息合法有效。
三、对于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应按照不停车称重电子监测区域提示牌的提示,主动行驶至卸载场地进行卸载或转载。并按照不停车称重电子监测区域告知牌的告知接受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货运车辆进入不停车称重监测区域后,未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的,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罚。
四、违法车辆当事人接到违法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的调查处理。按照道路超限治理一超四罚原则,将涉嫌违法运输车辆的当事人、源头货物装载方的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抄告车籍所在地源头管理部门,并纳入道路运输征信系统进行管理。
特此通告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 绵竹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