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稳步增长财政温和增收
一季度,沈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6亿元,同比增长9.5%。4月15日,沈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财政实现首季“开门红”。
年初以来,沈阳各级财税部门坚持收入质量与规模并重,积极加强收入组织调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收入组织,按月、按旬对全市财政收入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调度,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依法征收、均衡入库。加强对纳税大户企业的联系协调,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服务,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同时,强化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督促各地区严禁空转虚增,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一季度,市财政局紧抓沈阳经济区建设、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等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调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效用。科学运用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持续健康发展。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加速发展。积极推进国家级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重点支持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推进蒲河生态经济带、沈康高速现代农业示范带、光辉现代农业示范区及城镇化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大力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和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全运比赛场馆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全运村、比赛场馆等设施的赛后有效利用,强化“十二运”资产管理。继续开展“双进双解”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同时,市财政局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着力推进普惠制幼儿园建设、中小学食堂及塑胶操场改造、特殊教育学校维修改造等政府办实事项目。积极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做好企业养老保险金提标准备工作,落实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农合等各项社保提标政策,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确保节日期间各类社保群体待遇落实。全面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将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本报记者 孙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