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用中心建立健全信用目录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信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我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成功获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称号。在强抓信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方面,市信用中心不断建立健全信用目录清单管理机制,有效保障了各项重点任务得到落实。
一是启动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严格执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依据地方性法规,参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的制定程序,制定了适用于本地的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标准。目前,《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年版)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在积极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待完成有关流程后正式印发。
二是更新完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贯彻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结合《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等,参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的制定程序,目前正在推动制定适用于本地的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确保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
三是推动出台信用条例配套制度。健全《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信用平台安全管理、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一系列工作,信用制度建设愈发完善。目前,《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试行)》《“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试行)》等制度已经印发,公共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正在逐步制定中。
编辑: 大连市信用中心 来源: 大连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