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4月28日至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玲玲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丁路、周剑敏、陈志身、董巧娟、楼东江、姜玉芳及秘书长周丽水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祝伦根作有关事项说明,副市长张新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海庆、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市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省数字化改革第一次工作例会、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一季度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会等系列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金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金华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关于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草案)》《关于进一步健全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机制的办法(草案)》,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及法官、检察官关于“两官”依法履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陈玲玲指出,要认真贯彻好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要在数字化改革上加快探索,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谋细应用场景,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打造数字人大2.0版。要在推进民主法治上担当作为,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以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为契机,在推动高质量地方立法上促提升,在助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上求实效,更好发挥人大在法治金华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要在围绕中心工作中精准发力,聚焦项目建设、创新活力、环境优化、民生实事抓推动,全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实现“半年红”“全年红”。
陈玲玲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在高质量立法上求突破,借鉴先进经验,注重集思广益,真正把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制定成一部高质量地方性法规。要健全制度体系,在规范化建设上走前列,提升执行效率,通过集合集成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人大履职行权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狠抓工作落实,在监督实效性上促提升,强化数字赋能、清单销号、***问效抓落实,做好审议意见贯彻执行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