迤那镇坚持六做法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近来,迤那镇司法所坚持“六做法”,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
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迤那镇司法所进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村、社区治保调解主任为具体帮教责任人的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在各社区成立了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和其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队伍。
建档立制。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保证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节、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规范“接收”、“解除”程序。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迤那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高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进行专题化的法治宣讲教育。
人性化改造。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迤那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了解,及时掌握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日常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矫正对象重新燃起生活的热情,唤醒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
正面引导。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刘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十几万元,这类典型案例由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及时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