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蓬溪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蓬溪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蓬溪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已经县政府十届八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与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减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二、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督查,进一步明确县、乡职责边界,避免权力缺位,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的原则,加快制定责任清单,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蓬溪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
2.蓬溪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