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通告
近期,国内、省内周边城市多地多点发生本土疫情,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坚决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振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1.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未报告、未隔离观察的。2.有14天内重点地区旅居史未报告、未实施隔离措施的。重点地区以省、市、区指挥部发布的通知为准,实行自动同步调整。3.在居家隔离期内随意出行的。4.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违规接诊发热病人、开展输液的。5.药店出售“一退两抗”类药品不按有关规定登记上报的。6.校外培训机构在停止线下培训阶段,开展线下培训的。7.未经报备或审批,举办50人以上活动、聚会、宴会的单位和个人,或承办未报备的活动、聚会或宴会的单位或场所。8.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未按规定进行报备、检测、预防性消毒的,相关产品销售不能如实提供“三证一码”的。9.邮政快递点不按规定落实分类分区域消毒等防疫措施的。10.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方式如发现上述情况,广大群众可如实将被举报对象的相关信息报告至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举报电话:
五龙背镇政府:2591529
汤山城镇政府:8172270
同兴镇政府:2591731
九连城镇政府:2593915
楼房镇政府:2591616
鸭绿江街道办事处:2890500
珍珠街道办事处:2591776
太平湾街道办事处:2591970
三、奖励标准对举报的线索,经所在镇街核查属实的,由所在镇街视情况每条线索奖励举报人200元—1000元,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按照一条举报线索奖励。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受理举报部门要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二)各镇(街)受理举报部门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单位等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三)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歪曲事实、诬告他人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区防指另行通知。
振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