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积极作用,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深化公开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围绕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积极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做好政策发布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局、区文旅局)
(二)深化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推进政策落实。及时发布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牵头单位:秦淮税务局)
(三)推进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优化惠企政策服务。依法依规做好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及时公开申请条件、申请渠道。积极开展送政策***、进园区等活动。(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投促局、区建设局、区科技局)
二、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拓展公开
(四)继续完善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公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精准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确保工作指令协调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卫健委)
(五)强化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促进稳就业保就业。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精准推送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助力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执行单位要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拓展公开范围。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进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秦淮生态环境局、区文旅局)
三、围绕提升公开效果完善公开举措
(七)深化法规规章集中公开,探索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巩固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正式版本。进一步规范网络文本格式,优化数据功能。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本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
(八)深化政策解读,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及举措的解读,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内容,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秦淮税务局)
四、围绕制度落实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九)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区政府各单位)
(十)突出公开平台建设。各单位应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进市区两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和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成果,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大数据局、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
(十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持续深化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的整合,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动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各街道办事处)
相关解读链接:http://www.njqh.gov.cn/qhqrmzf/202205/t20220531_3433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