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成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组长,分管教育、政法、民政的三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30多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7个镇街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成员的高港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未保委”)正式成立。
近年来,民政部门积极作为,为困境儿童撑起保护伞。精准大排查,摸清困境儿童底数;动员培训,提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政策创制,拓面并提高保障标准;“点亮微心愿”“成长护航”等项目为困境儿童送去关爱服务。7名镇街儿童督导员、91名村居儿童主任覆盖全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困境儿童353人,其中孤儿12人、父母监护缺失儿童3人、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儿童36人、低保户家庭儿童98人、低保边缘户家庭儿童***人、一般家庭重病重残儿童129人、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11人。1-5月共发放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98.4万元。
下一步,区未保委将持续加大《未保法》的宣传力度,落实“主动发现”机制,依托“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提高未成年人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持续发动更多的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和热心人士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