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垛镇黑高村水面对外发包1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1130D22030006
根据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兴化市千垛镇黑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 黑高村水面对外发包1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5 个标段。
标段1:1、原杨月才,面积约12亩,原杨月才,面积约10亩,现合并为一个标段,共计22亩,发包年限5年,从2023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0日止,标底价每年30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总标底价33000元,投标保证金1600元。项目成交后,承包权归中标方所有,并在2023年2月1日前,中标方需做好四周圩堤加固,做圩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标段2:2、原高良洪,面积约20亩,发包年限5年,从2023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0日止,标底价每年30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总标底价30000元,投标保证金1500元。项目成交后,承包权归中标方所有,并在2023年2月1日前,中标方需做好四周圩堤加固,做圩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标段3:3、原王成权,面积约25亩,原王成权,面积约8亩,现合并为一个标段,共计33亩,发包年限5年,从2023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0日止,标底价每年30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总标底价49500元,投标保证金2400元。项目成交后,承包权归中标方所有,并在2023年2月1日前,中标方需做好四周圩堤加固,做圩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标段4:4、原高祝全,面积约50亩,发包年限5年,从2023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0日止,标底价每年50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总标底价125000元,投标保证金6200元。项目成交后,承包权归中标方所有,并在2023年2月1日前,中标方需做好四周圩堤加固,做圩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标段5:5、原高明清,面积约44亩,发包年限5年,从2023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0日止,标底价每年50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总标底价110000元,投标保证金5500元。项目成交后,承包权归中标方所有,并在2023年2月1日前,中标方需做好四周圩堤加固,做圩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3月25日09时 - 2022年3月31日15时30分 在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报名。(注:投标人须2022年3月31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打捞水花生押金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2年4月1日10时 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高祝亮 ,联系电话: 159****9690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办理***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 价 方式。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项目成交后,招标见证费按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中标方负担。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公告在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jsnc.gov.cn/)及_千垛镇政府网站__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 吴彬昌 ,联系电话: 136****0083
兴化市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4日
合 同(样稿)
甲方:千垛镇黑高村委员会 法人代表:王利华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好水面资源,发展渔业养殖,壮大集体经济,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现将黑高村所属成型渔塘公开招标给乙方承包养殖,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订如下合同:
1、甲方将 到期的渔塘 约 亩,承包给乙方养殖,其四址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2、承包期:5年,从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8年 1 月 31 日,项目成交后,承包权归中标方所有,并在2023年2月1日前,中标方需做好四周圩堤加固,做圩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3、承包交款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将承包款 元交清。
4、在乙方承包期内不得在圩堤搭建房屋和棚舍,如上级因建设、旅游开发等项目征收、征用,需要占用渔塘面积,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款按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赔偿给乙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所投资的船、泵、房屋、修做圩等固定资产及塘内鱼虾、蟹等水产品一律自行处理,否者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5、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鱼塘四周的格岸以及其它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协助报请司法部门处理,甲方可以协助调处。
6、乙方在承包期内,如转让承包经营权时,报请甲方同意,私自转让承包经营权将视为自动放弃和违约。
7、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投资产船、泵、房屋等资产及塘内的鱼、虾、解等水产品自行处理完毕,动产及不动产等资产一律自行处理,并将圩堤、鱼塘无条件交予甲方,否者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不得影响下一轮发包。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本合同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依国家政策执行,双方不作违约处理。
9、资源管理费由乙方按合同总标的额5%负担。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千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标总额的30%计算,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其它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千垛产权交易中心存档一份。
甲方:千垛镇黑高村村委会 见证单位:
代表:
乙方: 鉴证单位: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