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宿迁网讯(记者 张云 通讯员 田廷江 武士强) 1月27日,记者从宿迁市全面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我市正式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1月30日起,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四部门将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护洪泽湖、骆马湖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安全。
记者了解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打击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使用禁用的渔具、网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在水生生物保护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三无”船舶涉渔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窝藏、转移或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销售禁用的渔具等。
据介绍,即日起至2022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非法捕捞者,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社会各界群众可积极举报或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凡线索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者信息。对窝藏、包庇或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威胁、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举报监督电话:
宿迁市公安局:
110,0527-84352920;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0527-82288223;
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0517-84555666;
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
0527-8090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