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桓台县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桓台县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20〕1号)、《山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县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县域范围内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残疾人审核
用人单位应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按规定如实向县残疾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需要进行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
三、审核方式
1.网上申报:具体流程见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zbgxyg.org.cn/index.html通知公告中《关于做好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2.服务窗口申报: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县残疾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业务咨询:7656009
地 址:桓台县卫生街126号机关二区1号办公楼一楼东
桓台县残疾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