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关于薛城区志人物编征集资料的公告
为编纂出版《薛城区志》(1991—2015),特征集人物资料。为防漏补缺,现将人物编收录标准公告如下:
一、“人物传记”章所收录的人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入志。
1、薛城区籍且在本区生活、工作的人员或在区外生活、工作的人员;非薛城区籍但在薛城区生活、工作的人员。
2、为国家和人民做出重大贡献,在区内有较大影响的人员;或虽未做出贡献,但在区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员。
3、在1991—2015年间去世的人员;或虽在1991年前去世但第一部区志漏收录的人员。
上报材料重点:姓名、性别、生卒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主要经历、主要事迹等。文字限量在1000字以内。
二、“人物简介”章所收录人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入志。
1、薛城区籍在本区生活、工作的人员或在区外生活、工作的人员;非薛城区籍但在薛城区生活、工作的人员。
2、在党政机关任职副县级(含副县级)以上人员,在部队任职副团级(含副团级)以上人员,企事业单位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受国家和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省级特级教师;市级、省级及国家级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家政府津贴人员。
3、任职、评定或受奖时间在1991—2015年间的;任职或受奖时间虽在1991年前,但第一部区志漏记的人员。
上报材料方式:由各单位在审查情况属实后,填表并加盖公章上报。
薛城区志(1991—2015)“人物简介”征集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照片 (背面签名) | ||
籍贯 | 省 市 县(区) 乡镇 | |||||||||
学
历 | 类别 | 毕业年月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原始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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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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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年 月 | 单 位 | 任职(或技术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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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年 月 | 名 称 | 颁奖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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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成 就 | 年 月 | 论文或作品名称 | 发表报刊(出版社) 或参展评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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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成 果 | 年 月 | 课 题 | 结论单位及效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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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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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三、“人物表”章主要收录英模先进人物、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等。
限定范围:
1、在本区工作的薛城区籍、非薛城区籍人员皆可;虽薛城区籍但在外区工作的不记。
2、授奖单位为市委、市政府及市级以上的。
3、在1991—2015年间获奖人员,或1991年前获奖但第一部区志漏记的人员。
材料征集方式:各单位审查情况属实后登记,盖章后上报。表格可自印。
1991—2015年薛城区英模先进人物表
姓名 | 性别 | 获奖时所在单位和职务 | 获奖年份 | 颁奖单位 | 奖励名称或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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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单位登记)
1991—2015年薛城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表
姓名 | 性别 | 评定时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 | 评定年份 | 从事专业 | 专业职称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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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人社局负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