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化妆品监管
近期,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上市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开展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未按规定备案而宣称抑制粉刺功效的产品;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文而违规宣称具有特殊用途功效的化妆品;使用医疗术语等夸大、虚假宣传等。
截止7月31日,该局已抽查了市场上主要的化妆品经营企业26家,检查化妆品品种96个,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数为14个。经检查发现,全区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市场秩序较好,但化妆品标识标签不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现。在粉刺类、防晒祛斑类化妆品及染烫发类化妆品中存在的违规现象较常见。少数粉刺类化妆品使用诸如“活血散结”、“快速收敛伤口”、“保持毛细血管通透性正常”等医疗术语,部分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标签标识存在“加快皮肤新陈代谢”、“促进气血循环”等夸大宣称术语,少数染发膏存在无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不同产品使用同一许可证号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化妆品,执法人员坚决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下架、整改,并督促企业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对照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法规、标准和规范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禁销售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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