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2线阆中段公路提档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我单位(四川省回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承担“国道212线阆中段公路提档升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对国道212线阆中段公路提档升级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听取公众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道212线阆中段公路提档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阆中市
建设单位:四川省回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位于阆中市境内,线路北起阆、苍交界,沿嘉陵江左岸降坡至高家坝,经五丰村、清溪村、天王寺,终至阆中市兰家湾,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时速60km/h,双向4车道,采用整体式路基23m,全长11.001k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可见***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公众意见表(***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四川省回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阆中市电站北路83号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186****3935
邮箱:1971987634@q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2)。
2.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公示期限为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川省回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