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国家税务局芦苞税务分局公告送达事项告知书
佛山市三水区国家税务局芦苞税务分局
公告送达事项告知书
佛山市三水区国家税务局芦苞税务分局于 2010年7月16日 向佛山市澳力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以下纳税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无法联系负责人,该税务文书未能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视为已送达。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送达文书 |
1 | 440***********6 | 佛山市澳力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芦苞国税限改〔2010〕37号 芦苞国税限改〔2010〕38号 |
2 | 440***********9 | 佛山市三水区海茵房产有限公司 | 芦苞国税限改〔2010〕40号 |
3 | 440***********3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上乐塘宝鸭石场有限公司
| 芦苞国税限改〔2010〕41号 芦苞国税限改〔2010〕42号 |
4 | 440683G3359***84 | 佛山市三水区芦盛饲料厂 | 芦苞国税限改〔2010〕43号 |
5 | 440683L29766117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勇瑞五金厂 | 芦苞国税限改〔2010〕44号 |
***: 芦苞国税限改〔2010〕37-38、40-44号文书公告送达.doc
佛山市三水区国家税务局芦苞税务分局
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