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杏坛镇北水村村庄规划的批后通告
关于《杏坛镇北水村村庄规划》的批后通告
《杏坛镇北水村村庄规划》已按法定程序经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北水村行政范围;
二、批准文件: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杏坛镇北水村村庄规划》的复函(顺府办函[2022]270号)。
三、实施时间:自批准之日(2022年5月18日)起。
四、规划内容:见***。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杏坛管理所
2022年5月31日
***:《杏坛镇北水村村庄规划》 批后通告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