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捷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
我局现正受理佛山市捷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三水南丰大道23号发展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环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情况的简述
项目名称:三水南丰大道23号发展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捷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所在地现为健力宝物流仓库,本项目拟将仓库拆除,建设大型的房地产项目,使这一带形成集商业及居住为一体的综合生活社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4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为128954m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为257908 m2,其中住宅面积为181689.3 m2,幼儿园1280 m2,会所3689 m2,商业42196.15m2,办公室7900m2,公寓1***45m2,共建有地下停车位2580个。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捷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三水区广海大道西20号二区六座
联系人:陈汉英
电话:0757-87828463
三、环境影响评价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华南师范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2847号)
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佩红
联系电话:139****9156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拆除期和建设期的噪声和扬尘,其次也包括景观改变、水土流失、废水、弃方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废气主要为居民燃气废气、油烟、备用发电机组废气和机动车尾气;噪声主要为噪声主要为水泵、空调噪声和人群活动噪声;固体废弃物则有商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后,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混合,一起排到驿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废气:厨房燃气废气、油烟的排放量小,可通过抽油烟机收集起来,经公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组使用0#柴油作为燃料,产生污染物少,经配套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经机械排风系统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废气通过排风机进行换气处理。
噪声:项目建成后利用绿化吸声隔声、安装隔音玻璃等降噪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运走,餐饮垃圾和商业固废分类回收利用。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位于南丰大道,土地使用合理合法,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环保措施技术合理、运行可靠,工程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功能区划要求的控制范围内。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对策与建议,可使项目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至2009年7月28日,如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十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编:528100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757-8773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