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沙塘等三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沙塘等七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三发规招[2014]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沙塘等三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沙塘等三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第二次),本工程主要包括基塘李村采用削坡+锚杆+网喷+截排水沟+挡土墙为主体的支护方案,江根沙塘村采用削坡+锚杆+网喷+截排水沟+挡土墙为主体的支护方案,五顶岗食神山庄采用削坡+锚杆+挂网+截排水沟为主体的支护方案。本项目工程预算费为11589***.15元,招标控制价11589***.15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8312.5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本工程需三个地质灾害点同时开工。
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 月 日(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50%,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工程进度完成至80%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60%;
(3)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并审定结算后3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5)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30天内一次性付清;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7)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开标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原件进行审查。资格原件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原件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不良安全记录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投标人拟派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2)地质岩土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技术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2 报名时间: 2014 年 9 月 26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4 年 10 月 8 日 17时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4年 10 月 21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招标文件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10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4年_10__月_24__日_15__时_00__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交易员须参加会议并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员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签到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将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 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 地 址: | 三水区西南街耀华路2号 |
邮 编: | 528000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周*** | 联 系 人: | 黄先生 |
电 话: | 0757-87618891 | 电 话: | 87729978 |
传 真: | 传 真: | 0757-87739128 |
- ***:
【西南街道三份地质治理】图纸.rar
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格式.zip
招标文件.pdf
三水区西南街道江根沙塘等三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