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南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南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南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奔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孖岗电排站以西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孖岗电排站以西(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2°29′22.98",东经112°51′27.95"),项目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为6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9万元。提标工程主要将二沉池改建为MBR膜滤池,并添加了洗砂机、污泥泵、碳源投加设备、MBR膜组件等设备。项目劳动定员4人,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65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改造后的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 A 标准以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 (三)项目营运期的臭气经收集处理后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营运期厂界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 (四)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严控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依托原有项目,不另申请。 |
201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