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开展大气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开展大气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管,落实《佛山市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日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召开动员会议,迅速组织开展了针对区内部分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突击检查行动。
会上,关敏芝常务副局长对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并强调在结合开展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的同时,要重点突出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会后出台的《三水区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要求,自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3月31日,各镇(街道)同时开展锅炉、VOC等重点行业整治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区局将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按要求对各镇(街道)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本年度环保责任制考核要求。
随后,为使大气环境质量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环境监察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企业进行了突击抽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对以上企业的锅炉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清洁燃料整改效果、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回收综合治理情况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除有3家企业停产外,其余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对部分运行记录不够规范的,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按要求完善相关记录。接下来,环境监察科还会根据“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把握重点,突出效能”的原则,制定专项执法细化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开展大气环境资料专项督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重点污染源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企业擅自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擅自扩建未配套环保设施等违法行为。
(环境监察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