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中荷花园27座34座和地下室四区工程
保利中荷花园2-7座、34座和地下室四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保利中荷花园2-7座、34座和地下室四区工程
招标单位: 佛山三水保利鑫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0年6月5日 至2020年6月9日止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候选人 | 主: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0086518.16 | 梁黔梅/京111****34665 | 1000日历天/ 1000日历天 | 合格/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其异议应当针对全部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三水保利鑫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757-81066069 传真:0757-81066069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邮件编号:5281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7-87771650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 编: 5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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