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山诗意花园16座建筑单体方案局部调整的公示通告
明城规(示)〔2017〕24号
关于云山诗意花园1-6座建筑单体方案局部调整的公示通告
现有佛山华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丽路以南的云山诗意花园1-6座单体方案进行局部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1-6座建筑单体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规划调整方案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华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云山诗意花园1-6座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丽路以南
四、申报类型:单体方案调整
五、项目调整情况:本次云山诗意花园1-6座单体方案主要调整如下:
(1)1、2、3、6座标准层平面各单元主卧室原设计有衣帽间及阳台,现将衣帽间和阳台合并调整为卫生间,立面作相应调整(详见附图);
(2)4座标准层平面02、03、04单元主卧室原设计有衣帽间及阳台,现将衣帽间和阳台合并调整为卫生间,立面作相应调整(详见附图);
(3)5座标准层平面03、04、05单元主卧室原设计有衣帽间及阳台,现将衣帽间和阳台合并调整为卫生间,立面作相应调整(详见附图);
云山诗意花园1-6座单体方案调整后,建筑面积共增加431.82平方米,容积率面积共增加428.***平方米,基地面积不变。本次调整增加的面积将于未报建的第三期19、20栋单体中进行抵消。
六、公示时间:2017年 02 月27日—2017年03月 08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售楼中心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t.gaoming.gov.cn/ztzl_1/ghgs/)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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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诗意1-6幢原批出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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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诗意1-6幢调整后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