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VOCs深化整治的5家企业申请奖励资金的审核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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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根据《高明区VOCs深化整治资金奖励工作方案》的要求,需对完成审核的申请奖励资金企业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申请2020年度高明区大气深化整治中央财政奖励项目的企业共计5家,拟奖励金额共计62万元,详见附表。
二、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奖励企业提出的异议和举报。
三、如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电邮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污染控制股,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联系电话:0757-88988523(邮箱:gmwrkzk@126.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八楼污染控制股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2020年11月23日
***1:佛山市高明区大气深化整治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清算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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