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荷城街道千彩街11号2座1梯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684号
关于高明区荷城街道千彩街11号2座1梯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高明区荷城街道千彩街11号2座1梯全体业主申请千彩街11号2座1梯加装电梯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荷城街道千彩街11号2座1梯加装电梯建设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高明区荷城街道千彩街11号2座1梯全体业主
项目名称:千彩街11号2座1梯加装电梯
三、项目位置:高明区荷城街道千彩街11号2座1梯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千彩街11号2座1梯加装电梯为7层6站6门(其中2层以上为住宅,加建电梯建筑面积53.63平方米,基底面积6.25平方米。本次加建电梯占用公共通道。现申请办理该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情况见附图)
六、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9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及金华社区居委会公示栏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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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层平面图-Mo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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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面-Mo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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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