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长高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长高电子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长高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长高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兴教路13号,《佛山市长高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8月30日通过了环评审批(编号:明环审〔2016〕82号)。项目占地面积800m2,主要从事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年加工五金件1万套、电子控制器10万套;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分割、冲压、钻孔、清洗、晾干、丝印、上松香、组装等;主要生产设备为冲床5台、分割开料机5台、钻孔机(数控自动)5台、清洗机(灰尘清洗水平线)2台、电烙铁2台、丝印机(半自动)5台、丝印机(自动)2台。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成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印刷工序、上松香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分割、钻孔工序产生金属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至市政管网进入高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情况
在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会产生噪声,公司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四)固废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金属边角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佛山市长高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报告编号:GZH 170****2302R2)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该厂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上松香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标准;分割、钻孔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焊接烟尘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金属粉尘(锡)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其中金属粉尘(锡)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中无组织标准。
(三)项目生活污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均能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四)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VOCS的排放总量为0.0123吨/年,满足环评批复(明环审〔2016〕82号)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