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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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 《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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