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439号)转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省属企业在注册地申报。
二、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对企业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填写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2)。
三、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对推荐企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认定基本标准给出初步审核意见(盖章),连同推荐企业汇总表(***2)、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3)等资料,于6月25日下班前报送我局(技术创新股)。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何雪欣,电话: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