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罗行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镇罗行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综合楼1座。综合楼高5层,占地面积1063.26㎡,总建筑面积5344.3㎡。一到四层共有15个普通教室,4个功能室,4个实验室,一个消防泵房;五层共有3个教师办公室,1个会议室,1个教师活动室,1个文印、档案室。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2016年3月至2016 年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完(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期)。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为9,811,891.83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符合以下①或②资质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
②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
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自《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施行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仍有效,自2017年1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具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不做要求)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或经延续注册的同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打印且信息发布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经延续注册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的可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的个人详细证明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能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自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及施工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有效的网站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人员及参保信息、核查网址、电子专用章和打印日期等)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1专职安全人员:至少 1名,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的可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的个人详细证明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施工员:至少2名,须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785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备注:“公共建筑项目”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用房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等房屋建筑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重建和改建工程)。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5.2时间:2016年 1 月 22日-2016年 1 月 28日下午5时30分(法定假期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村豪景阁办公楼二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肖*** 联系电话:0757-86281141 传真电话:0757-86281141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90225.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7.2.1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的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有关人员的证件及社保资料等。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 8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传真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nhggzy.cn)、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5413602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村豪景阁办公楼二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0757-86281141 139****7769
传 真:0757-86281141
2016年 1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