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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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6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71号),我办按照相关聘用程序,决定聘请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陈敏怡作为我办常年法律顾问,聘用期至2020年9月15日。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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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16:24: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