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对佛山市嘉拓置业有限公司诚信扣分的通知
南建设函〔2018〕763号
佛山市嘉拓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下午,市第三督查组到我区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督查行动。在检查你司开发的“富丰广场”商品房项目时,发现存在:销售现场未公示销售人员信息和限购政策文件、装修合同样本没有摆放在显眼位置等问题。
现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5〕21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第17点“在售楼现场,未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销售信息公示”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司处以诚信扣分5分的处理。
如你司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10月15日
抄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
南建设函〔2018〕763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对佛山市嘉拓置业有限公司诚信扣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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