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登革热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建水函〔2019〕240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每年6月至11月是登革热防控高风险期。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登革热防控工作,防止出现疫情暴发,根据省、市、区有关部署,现将《南海区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登革热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19年7月10日
(物业小区联系人:董治富,联系电话:81213170;建筑工地联系人:刘宇峰,联系电话:86320713、189****2389,邮箱:1519797347@qq.com)
南海区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登革热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我区登革热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登革热疫情的发生,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加强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138号)及《关于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防蚊灭蚊攻坚大行动的通知》(南爱卫〔201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个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以清除蚊媒孳生地、杀灭成蚊为重点的防蚊灭蚊攻坚大行动,使全区环境卫生明显提升,蚊媒密度明显下降。攻坚行动结束后,进入专项督查阶段,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登革热疫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组织架构
成立区住建水利局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资料整理、督查督办和统筹工作。
组 长:黄玮瑜
副组长:环保城管专责组(以下简称“专责组”),物业管理科,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
组 员:环保城管专责组,物业管理科,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工、房管)等相关工作人员
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505室,吴达强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攻坚大行动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31日,用一个月攻坚大行动,行动期间,将每周二作为“防蚊灭蚊特别攻坚日”,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盲区,基本消除蚊媒孳生地,控制蚊媒密度。各建筑工地对照《建筑工地预防控制登革热工作指引》(详见***1)开展自查和物业小区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于7月31日下班前将每周二行动情况汇总归纳整理成盒,以备检查。
(二)专项督查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领导小组将对全区物业小区和建筑工地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专项督查。建筑工地方面对照《南海区建筑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检查表》(详见***2)开展巡查检查,专责组、区监督站和质安科将对登革热防控措施纳入文明施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各镇(街道)房管部门、物业服务小区要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转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地和居民小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148号)文件要求,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局物业管理科和区物业行业协会将不定期对小区登革热防空工作开展巡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分工落实。各物业小区和在建工地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项目负责人负总责,落实责任分工,责任到人,充分认识到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区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人员和工作措施,确保登革热防控工作稳步进行。
(二)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建筑工地及物业小区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灭蚊防登革热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物业小区和在建工地,将综合运用责令整改、责令停工、通报并诚信扣分等措施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三)出现病例跟进处理。对出现登革热病例的建筑工地一律全面停工整治,待符合卫生主管部门防控登革热整改要求后方可复工。
(四)资料收集汇总。领导小组对督查小区和在建工地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现场情况及时记录并填写检查表,严格落实周报(根据各级卫生部门开展统一攻坚行动进行上报)、月报和阶段情况总结的报送制度,定于每月3号前将上月检查情况(含检查表及现场检查工作照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人员。
***:1.建筑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指引
2.南海区建筑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检查表
3.登革热媒介伊蚊孳生预防处理指引
***1
建筑工地预防控制登革热工作指引
登革热是一种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人被感染登革热病毒的“花斑蚊”叮咬,经过5-8天后,突发高热、头痛、全身酸痛(周身骨痛)、脸面潮红,结膜充血(如醉酒状)、有时出现皮疹等。
传播登革热的蚊子生长在室内外种养水生植物的花瓶、花盆托盘,及其他水缸、水盆、罐等小积水容器中;孳生地大概可分为两类:人造容器(容器、轮胎、排水明渠),天然环境(树洞、竹节、叶腋)。清除积水,可以控制蚊子,预防登革热。
建筑工地登革热预防控制工作,主要抓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地要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二、加强建筑工地特别是停建工地的灭蚊和清除蚊虫孳生地的工作,落实防蚊、灭蚊措施。
(一)尽快清除积水,填平低洼地,需要时可使用杀幼虫剂;
(二)经常巡视,确保没有积水;
(三)清理丢弃的空罐等积水容器;
(四)给贮水容器加盖;
(五)将建筑用竹棚顶端穿孔或填塞幼沙;
(六)及时将积水抽入渠道。
三、建筑工地员工要做好自我防护,积极参与防蚊、灭蚊行动。
四、出现发热,头痛,全身肌肉、骨骼、关节痛,伴有皮疹症状,应及时就诊。
五、工地在出现疫情后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南海区建筑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检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登革热防控工作专员: 联系电话:
序号 | 检查项目 | 评价指标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宣传教育 | 是否召开登革热防控宣传会议 | □是 |
|
是否开展登革热防控宣传,张贴防控登革热相关宣传海报或悬挂标语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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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是否要向所承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宣传普及灭蚊防蚊和卫生防疫知识,促进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引导建筑工人自觉参与灭蚊防蚊行动 | □是 |
| ||
2 | 防蚊措施 |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建立防控领导架构 | □是 |
|
是否与专业消杀公司签订消杀合同并开展日常灭蚊工作 | □是 |
| ||
是否做好临时生活区、材料加工区、建筑(生活)垃圾堆放区等容易产生卫生死角区域的清淤排污,及时冲洗工地的厕所、厨房、排污管(沟)等,清除各类积水,对蚊虫孳生地进行全面清理和喷洒药物 | □是 |
| ||
是否做好消杀记录及图片记录 | □是 |
| ||
监理是否对消杀情况进行***及监督,发现施工单位不按要求落实防控工作或发现登革热病例的,要立即上报我局。 | □是 | 监理工程通知单或监理快报 | ||
3 | 灭蚊大行动情况 | 是否有开展防蚊灭蚊行动,每周开展一次孳生地检查和清理 | □是 | 以卫计部门统一行动日调整防蚊灭蚊频率 |
4 | 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
| ||
施工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3
登革热媒介伊蚊孳生预防处理指引
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关键是正确处理媒介伊蚊幼虫孳生,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生物或化学杀灭为辅的原则。为便于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掌握媒介伊蚊孳生预防处理方法,预防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特制定本指引。
一、伊蚊孳生地常见类型
闲置的瓶、罐、缸、绿化带中塑料薄膜、废弃易拉罐、饭盒、塑料杯、竹筒、树洞等小型积水;
饮水缸、储水池(缸)、喷水池、景观池、水生植物容器、花盆及托盘等功能性(有用的)积水;
汽车轮胎、楼房反墚、雨水沟、地下室集水井、下水道沙井口、市政管网管井、建筑工地积水池等难以清除的积水。
二、媒介伊蚊孳生预防处理方法
(一)预防积水
1.清除卫生死角和各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各类闲置的废弃的容器(瓶、罐、缸),绿化带中塑料薄膜、废弃易拉罐、饭盒、塑料杯等。
2.翻盆倒罐。对一时无法清除的容器,应翻转倒扣放置并确保不会造成第二次积水。彻底清除废弃的容器。
3.预防轮胎积水。应将轮胎叠放整齐并存放在室内或避雨的场所预防积水。如要堆放室外,应用防雨布严密遮盖,不积雨水。对一些悬挂等防撞轮胎,应对轮胎底部打孔处理,使积水能够顺畅流出。
4.预防竹筒、树洞积水。竹筒、树洞须用灰沙等堵塞,或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十”字砍刀法,使其有裂缝不再积水。
5.疏通门前屋后的沟渠和楼房反墚。每周疏通一次,排除积水。
6.预防市政管网积水。市政管网维修井、水泵、地下室或地下车库集水井等需密封,密封缝隙小于2毫米。
(二)功能性(有用)积水的处理
1.饮用水或功能性容器积水。饮用水缸或有用的积水要严密加盖,每周应彻底清洗1次,也可在水缸中放养食蚊鱼或金鱼等。
2.种养水生植物的花瓶、花盆。倡导利用防蚊花瓶或用沙石种养;如用一般的花瓶种养,则应每周换水彻底洗刷容器内壁并冲洗植物根部。
3.大型莲花缸(池)、景观池。倡导养鱼,例如食蚊鱼、斗鱼、金鱼等。
(三)难以清除积水的处理
1.废旧轮胎中难以清除的积水。在轮胎积水中倒入少量废机油,形成一层油膜。也可投入少量(约1克)的1%双硫磷颗粒剂或0.5%的吡丙醚颗粒剂。每月投放一次。
2.市政管网和建筑工地积水。市政管网的管道井、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集水井,建筑工地积水池等,应采取生物或化学杀虫剂处理,每15天投放一次。直接均匀喷洒在水体表面。
苏云金杆菌以色列变种,Bti颗粒剂或乳剂,用量为每平方米水体1~2克;
或0.5%的吡丙醚颗粒剂,用量为每平方米水体1~2克;
或1%的双硫磷颗粒剂,用量为每平方米水体0.5~1克。
3.家庭、单位或者外环境中难以清除的积水。例如水缸、花瓶、花缸等可按每平方米0.5~1克的量撒入1%的双硫磷颗粒剂或0.5%的吡丙醚颗粒剂。每15天投放一次。
三、药物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本指引中推荐的药物均为对人畜毒性很低的卫生杀虫剂,但也需注意安全使用。应将药物存放在小孩不易获取的地方,避免小孩误食。同时投药后也应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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