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公共停车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城街道公共停车管理项目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备案,项目代码2019-440605-54-03-01337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概况
桂城街道公共停车管理项目分为新建项目和已建移交项目两部分。
1) 新建项目:桂城一环以西路内停车智能收费系统二期项目、新能源车辆充电桩。新建项目投入费用约1462.98万元,其中:桂城一环以西路内停车智能收费系统二期项目约962.98万元,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约500万元。
2) 已建移交项目:纳入本项目统一管理的已建移交项目主要包括桂城路内停车智能收费系统一期项目(东小片区)、8个市政公共停车场、桂城公共停车场诱导系统项目。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由桂城街道办事处引入社会资本方,并由社会资本方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前期审批手续、建设以及新建和已建移交两部分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运营期满后将该项目资产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或其指定机构。
2.4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10年6个月,自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含建设期和移交期,桂城一环以西路内停车智能收费系统二期项目自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自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2 年内完成建设、已建移交项目自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移交并投入运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企业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
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18日(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查阅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无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8018628
传 真:0757- 83920398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须出具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如网银转帐,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2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7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详见:《***一: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7.投标资料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4 月 9 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原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桂城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信息情况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二)。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或不配合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人核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公示结束日前提出,逾期不提出的,不再受理。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人: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五楼 |
邮 编:528200 | 邮编: 528000 |
联 系 人: 林先生 | 联系人:吴***、朱先生 |
电 话:0757- 82120772 | 电话:0757- 88018593、88018628 |
| 传真:0757- 83920398 |
| 电子邮件: bjzwjfs@163.com |
(正稿1)(招标文件)桂城街道公共停车管理项目.doc
桂城一环以西路内停车智能收费系统二期项目202001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