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丹灶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丹灶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提升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海区丹灶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提升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任务:南海区丹灶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提升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2016年08月至2016年 11 月。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南海区丹灶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提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5,247,788.1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标准)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4.5.2职称:水利相关专业 初级 或以上职称。
4.5.3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 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15招标代理室)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招标图纸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商银行(即信用社)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规定时间内到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13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银行收款回执原件需经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名盖章确认已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2.收款人户名: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收款人账号:8002***********45
4.收款人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桂城支行
5.款项来源:南海区丹灶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费;
6.缴费金额:500元
获取资料时间:2016年 7月14日~2016年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6年7月 20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13招标代理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工、黄工
联系电话:0757-86228376、86286806 传真:0757-86281316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含图纸光盘),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100803.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投标担保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8月3日 09 时00 分起至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出席人员要求:
7.4.1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2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出席开标会议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携带到场,开标前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无犯罪记录、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证件及社保等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的项目,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保证金和报名回执凭证外)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抽取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收取原件数量以核对后收取数量为准,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ggzy.cn/)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http://www.danzao.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54136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三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工、黄工
电 话:0757-86228376、86286806
传 真:0757-86281316
2016年 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