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明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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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2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 联系地址: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联系电话:0757-82106603、82108721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环评批号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佛山市明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九江基26号(自编24号)佛山市明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CB2016-4-084项目选址佛山市禅城区九江基26号(自编24号)进行建设。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60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器设备生产,年产镀锌桥架2000米、不锈钢桥架800米、电箱1500套、电柜500套。主要设备或设施:液压提式剪机3台、液压板料折弯压力机6台、可倾压力机22台、可控硅电子交流点焊机2台、数控压力冲床机1台。工艺流程:原材料→开料→冲孔→折弯→焊接→组装→成品检验→包装→成品入库。项目不设员工饭堂和备用发电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纳污管道,最终引入东鄱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不设生产废水排放口;合理布局设备,并做好消声、隔音、防震等噪声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焊接粉尘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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