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推出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的通告
一、基本情况
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原为直管公房,分散位于禅城区核心范围内,所在楼层为4-9层,数量共80套,地址、面积和售价详见***,总面积约6847平方米。
由本局出售共有产权住房的80%份额给购房人,区住房保障中心作为政府代持机构持有剩余20%份额。将来,共有产权住房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用于购房人自住,购房人无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二、申购时间
由申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三、申购条件
(一)申购人为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4.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二)申购人为非本区户籍居民的
1.申购人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新市民);
2.申购人在申购之日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费满5年,且申购之一个月前保持参保状态;
3.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4.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5.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四、申购资料
(一)禅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二)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三)申购人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交丧偶证明。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四)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五)最近5年社保缴纳证明(非本区户籍的申购人需提交,原件);
(六)村委会出具的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的证明(户籍在本市村委会的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需提交)。
五、看房
80套共有产权住房将于近期全部开放现场供参观。
六、其他事项
(一)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将为共有产权住房提供贷款服务。
(二)更多详细内容敬请关注后续发布的申购公告,如有疑惑,可电话咨询: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83879693,83939632。
***: 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售价表.doc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