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车辆保管及拖车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就车辆保管及拖车服务项目进行询价,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根据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车辆保管及拖车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合同期内实际发生的车辆保管及拖车服务费用支付。
三、采购数量: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或张槎街道区域内采购1-2个车辆保管场及拖车服务队参与服务。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车辆保管场均用于公路运政、路政执法工作。采购人在交通综合执法过程中,依法暂扣违法机动车辆交给供应商工作人员,由供应商押运或拖运至保管场并进行保管。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车辆保管及押车(或拖车)费用。
2.每个车辆保管场面积要求10000平方米以上,配备固定地磅,可以停放6轴大型货车50辆以上,配有10个以上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有覆盖整个保管场的视频监控系统。车辆保管场设有拖车服务队参与服务。每个拖车服务队要求配备拖车10台以上,需要有能力24小时提供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书面提交报价资料(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六号副楼201室)。
七、报价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采购条件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价函》。
以密封包装现场递交,封口处加盖公章。
八、本询价公告有效期自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止(5个工作日)
九、询价公告期截止后,询价单位将对收到的供应商报价进行资格审核和评议,成交结果在评议结束后进行公示。
联系人:汤***、曾先生,联系电话:0757-82025530,0757-82503241
询价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