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新名宇轩门窗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南庄分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新名宇轩门窗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庄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3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4楼环监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传 真:0757-85336829 电子邮箱:huanbao85336829@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禅城区新名宇轩门窗厂建设项目佛山市禅城区新名宇轩门窗厂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大基工业自编号D11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3000m2,总投资200万元,主要生产钢化玻璃35吨/a,门窗1200套/a。生活污水: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远期汇入污水管网排至南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玻璃粉尘:经车间通风扩散,被周边绿色植物吸收后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金属粉尘经车间内重力沉降后作固废清理。厨房油烟废气:经家庭式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含废油脂):委托有严控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金属沉渣、清洗池沉渣、钢化玻璃渣、玻璃沉降粉尘、金属和玻璃边角料: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或供应商回收利用。设备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 |